4月10日中午,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河门大队民警在新昌路执勤,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未悬挂号牌,经查,驾驶人王某没有摩托车驾驶证,而且刚刚喝过酒。通过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当被问及为什么要酒后驾车时,王某给出的答案让人瞠目结舌:王某在某驾校学习准备考取驾驶证,当天刚刚考完科目一,顺利通过后很兴奋,就找来几位朋友喝酒庆祝。酒过三巡,有些得意忘形,驾驶摩托车出来遛弯时被交警查获。
最终,王某因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被清河门大队依法给予合并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