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究资料显示
不系安全带
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的第三大原因
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数据表明,机动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发生事故死亡率是系安全带的37.7倍,发生事故从车内甩出的乘员75%会因伤势过重身亡,而系上安全带将大大提高安全保护作用。
虽然大部分驾驶人已经养成了
上车先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
但
副驾驶和后排乘坐人
往往会忽视系安全带的重要性
从4月份起
阜新交警将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月起
对所有乘车人不系安全带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89条,《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13条第三项,机动车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对乘车人处以20元罚款。
也就是说,不仅司机不系安全带会被处罚,乘车人不系安全带同样会被处罚。同时,作为车辆驾驶人,有义务对车内乘客,尤其是副驾驶乘客,进行佩带安全带的劝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