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20] 6号)和市政府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关于就业资金管理使用专题会议的部署安排。我区民政局于4月1日下午,召开了关于公益岗补贴计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有关工作的会议。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工作,提升我区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培训会由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薄波主持,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各街道民政办负责人共有77人(分为两组)参加了本次会议。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薄波对我区225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区人社局提供)筛查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按照《阜新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阜民发[2020] 99号),就公益岗位补贴的具体减扣方法进行了解读;按照《关于对公益性岗位补贴纳入低保收入进行核实的通知》(阜人社发[2020] 48号),就放弃公益性岗位而继续领取低保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最后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薄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各街道民政助理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各基层单位劳动部门和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对相关业务政策解释清楚,避免矛盾产生。通过此次会议,致力于使我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公益性岗位补贴计入低保的相关政策深入了解,进一步发挥了社会救助工作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实施。
海州区民政局
为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计入低保收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阜新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阜民发【2020】99号)和《关于公益性岗位补贴计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有关工作的通知》(阜民发【2021】10号)文件要求,海州区民政局于2021年4月1日下午召集各街道、乡镇民政助理,召开海州区公益性岗位补贴计入低保收入工作推进会。
会议通过逐条剖析《关于公益性岗位补贴计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政策要求,进一步细化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补贴计入家庭收入的方法,明确了扣减比例,界定了执行范围,并结合实际案例解答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同时,为落实好“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要求,通过简化工作流程、精简汇报材料,切实贯彻了民政队伍“便民利民”的工作宗旨。会议要求各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保证此项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