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区公安分局不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近日,西苑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件。
3月23日中午,开发区分局西苑派出所民警巡逻到尹家窑桥,发现桥下有人在用弹弓“打鸟”,民警迅速上前制止并控制住该男子……民警经过仔细检查核对,发现该男子正在猎捕的是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环颈雉。
西苑派出所民警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并当场扣押作案工具弹弓2把,钢珠228颗,泥珠300颗。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在开发区尹家窑桥下河道内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一开始,我买来弹弓就是想自己玩一玩的,之后就动起歪心思,来到河道里打野生动物,想拿回家吃,没成想被逮个正着。”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坦白道。
目前,李某某已被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8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环颈雉一般指雉鸡,因其形象美丽并且具有重大的生态价值,被列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属于严禁猎捕的野生动物范畴。
开发区公安分局呼吁大家
环境就是民生,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环境,让我们共同行动,守护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