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4日中午12时许,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站前派出所辖区居民张某行走到中阜路与迎宾大街交叉路口时,发现路边有一沓捆着的100元人民币,张某立即将钱捡起,在原地等待失主,过了一会见张某没有人前来寻找,于是,他便向站前派出所报警说明情况。
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到现场,接过张某捡到的全部现金,经过清点共计人民币4700元。民警留下了张某的联系方式后便让张某离开了。
民警考虑到失主丢钱后一定很着急,便立即开展寻找失主的工作,通过多方查找,工作了一小时左右,最终找到了失主刘某。
于是,武东雷带着刘某回到了站前派出所,经过查证、核实,确定刘某就是失主,向他说明了事情原委,并将此事告知了拾金不昧的张某。原来,刘某当天在附近银行取钱后有急事着急走,在接打电话时不慎将钱带出了衣服口袋。
在派出所,失主高兴地接过丢失的4700元钱,当失而复得的钱握在手里,心中满满都是感动。
刘某对张某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示赞美,并对民警耐心高效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