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幅度提升阜新市森林和草原生态建设,阜新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实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为确保国土绿化行动顺利实施,阜新制定了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就方案的总体要求、实施原则、重点任务、工作目标、政策措施等,本报邀请市林草局对此进行了相关解读。
一、方案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以扩量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充分挖掘潜力,大力实施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矿山、草原等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全面提升我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水平,改善阜新地区生态环境,为国家和辽宁提供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
二、方案的实施原则
一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坚持系统工程的思路,将林草植被恢复与山水田湖综合治理统筹规划,治沟与治坡相结合,治山与治水相结合,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二是坚持保护优先、兴林富民。坚持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全面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保护。坚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苗则苗,大力推行林果、林药、林苗等立体种植模式,提高综合效益。着力推进元宝枫、皂角、沙棘、海棠、特色干鲜果等优势特色经济林发展,推广新兴小果类干鲜果品生产,积极扩大优质林药材生产,建设一批高标准名特优新林果生产加工基地,提高名优林果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三是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绿化之路。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规划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乔灌草结合、封造并举,走节俭绿化之路。
四是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充分挖掘生态用地潜力,加大森林、草原生态系统修复力度,扩大林草植被面积,增加生态资源总量。着力提升生态资源质量,积极推动国土绿化由规模速度型向数量质量效益并进型转变,切实加强林草资源抚育经营,提高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五是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认真落实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导向作用,调动市场主体、金融信贷、社会资本、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国土绿化,大力植树造林,增强发展活力;积极引导国企、民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培育一批专门从事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企业,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推进国土绿化的强大合力。
三、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
一是推进山地森林建设。挖掘现有林地造林潜力,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抚则抚,确保山地空间应绿尽绿。加快非法侵占林地和草原(小开荒)整治、荒山荒地等规划造林地、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等地块的造林步伐,提高林地绿化程度。加大残次林、疏林、一般灌木林的补植改造力度,积极促进生态修复。加强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管理,促进早日郁闭成林。
二是推进坡地森林建设。积极推进宜林荒山荒地、严重污染土地等宜林区域的造林绿化。在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引导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调整坡耕地种植结构,拓展绿化空间,增加森林植被。对立地条件相对较差、分布零散的地块,选择耐旱耐瘠薄、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开展造林绿化;立地条件相对较好、连片集中的地块,引导发展元宝枫、皂角、沙棘、海棠、干鲜果等经济林,提高土地综合效益。
三是推进城市绿化建设。以“三位一体”(中心城区、阜蒙县城、新邱区)为核心的“一核”建设为载体,扩大城市建成区核心片林规模,加宽河道、道路沿线绿化带,提高公园广场、生态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绿地中乔木林比重。加强玉龙新城、高铁站广场和高新开发区绿化,有效增加绿化面积。加强城市周边森林建设,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郊野公园,注重自然生态性和观赏性,在保护原有植被的基础上,适当补充树形优美、叶色丰富、花果艳丽的乡土树种,丰富林相,进一步发挥生态及观赏效果。加大城郊和城镇森林建设力度。
四是推进乡村绿化建设。利用好村庄闲散土地、荒山荒滩等宜林地块,大力建设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庭院果木林、农田防护林、公园休闲林,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百万亩农业节水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推进农田林带林网、片林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对村庄周边的荒芜山地,尽可能种上乔木树种,积极发展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提高景观水平,实现绿化成林。
五是推进通道绿化建设。着力建设以森林为主体,实现区域生态空间互联互通的生态廊道。重点加大京沈客专、G25、环城公路等沿线森林建设,两侧森林新建、加宽和提升改造力度,构建生态保护网络。切实抓好城市出入口、交通枢纽等重要节点区域的森林建设,打造精品亮点。
六是推进百里矿区生态恢复带建设。结合实施海州露天矿生态复垦工程、百年赛道城项目、南部百里矿区生态恢复带,大力推进生态林带建设,加强废弃矿山周边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加快公路、铁路等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露天矿山的边坡复绿和景观修复。
七是推进百万亩草原生态带建设。以彰武草原生态修复示范区工程为依托,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体制机制,持续开展阜新北部百万亩草原生态带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草原管护,扎实推进生态恢复,全力培育后续产业,巩固治理成果,切实提高生态质量和农民收入,实现生态、生产、生活高度统一的“三生融合”目标,着力打造辽宁西北部生态屏障草原生态工程。
四、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
一是扩量。重点实施八项工程,计划完成新增造林绿化面积106.87万亩。具体实施八项工程:实施非法侵占林地和草原(小开荒)整治工程,计划完成清理整治40万亩,营造元宝枫、皂角、沙棘、锦绣海棠、特色干鲜果等经济林,努力打造“沙棘种植基地”、 “锦绣海棠园”、 “特色干鲜果村”。实施科尔沁沙地南部防沙工程,计划完成13万亩,坚持查缺补缝原则,把美丽乡村、林网恢复、草原恢复、林分提升融为一体,点线面结合,打造一个农林牧有机融合的系统完整防沙带,工程建设重点在彰武县,特别是彰武县阿尔乡镇、章古台镇、四堡子镇与内蒙的库伦旗、科左后旗交界亟需治理。实施荒山造林绿化工程,计划完成27万亩,工程重点在阜蒙县,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封则封,适当发展经济林、彩色林等,并与开发项目结合,发展文旅业。实施农田防护林网恢复工程,计划恢复1.06万亩,主要是对原有农田防护林网的林带进行恢复,提升农田防护林网的质量和防护效能,在原有生态型农田防护林的基础上,适当发展生态景观、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绿化工程,计划实施9万亩,开展“一村千树”行动和森林乡村建设,突出“身边增绿”,综合提升乡村山水林田湖草自然风貌,突出乡村特色和田园风光。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计划实施15万亩,根据实际情况,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农则农,打造高标准的绿色长廊。实施环城绿化带建设工程,计划实施1.31万亩,工程重点在环城公路两侧,以沿河、沿路的带状绿地为纽带,将塔子沟、丁香湖、矿山公园、赛道小镇等串联起来,形成“绿链绕城、珍珠点缀”的一条环城林带。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计划实施0.5万亩。
二是提质。提质林草面积100万亩,其中实施退化林修复工程50万亩,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工程50万亩。
三是增效。实施经济林增效工程。结合非法侵占林地和草原(小开荒)整治、荒山造林绿化、科尔沁沙地南部防沙等工程,把经济林建设作为国土绿化、调整农业结构、培育富民产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坚持“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模式。适地适树发展以元宝枫、皂角、京桃良种为代表的阔叶经济林,以异砧红松为代表的果材兼用林,以沙地大果榛子为代表的干果经济林,以梨、杏、锦绣海棠为代表的鲜果经济林,以沙棘、花楸为代表的灌木经济林,建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经济林25万亩,实现各类干鲜果产量增加12万吨,产值增加8亿元。实施林草良种培育工程,计划完成林草良种培育面积0.8万亩。
五、方案明确的政策措施
一是健全政策扶持机制。落实国家和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政策。全面落实中央财政各项林业补助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林木种植等所得,依法依规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对销售林木等初级农林产品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发放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贷款,符合涉农贷款优惠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积极探索企业购买林业碳汇及捐资造林的支出,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的,准予按规定税前扣除。落实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二是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整合和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国土绿化工作有效开展。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生态建设、植树造林、防沙治沙、环境治理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发改部门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国家、省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每年在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造林资金。发改、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发放地方专项债,对经济林增效工程给以种苗补贴,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造林的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支持。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工程项目建设要同步安排绿化工程资金。金融部门要全面落实金融扶持政策,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经济林建设、植树造林、防沙治沙项目,争取优惠利率,创新金融产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鼓励担保机构开展国土绿化贷款担保业务,各级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林业信贷担保业务。积极探索林业碳汇计量试点工作,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拓展造林融资渠道。加强各类涉林项目资金整合,综合实施破损山体治理、废弃矿坑治理、铁路沿线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促进植被恢复。
三是健全生产经营机制。切实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使植树者、护林人真正有长期打算并能放心放手积极经营。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推动林地经营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农户通过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开展林权流转。积极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开展政府向社会主体购买国土绿化、经营管护等林业服务,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聘用为护林员。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的森林和林木,可依法依规向县区级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林木相关权证,用于抵押贷款、流转、入股等。
四是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完善“谁破坏,谁占用,谁治理”责任机制,同步推进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的创面植被恢复,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绿化监督制度,工程主管部门要监管绿化和植被恢复情况。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建立“互联网+植树”等信息服务平台,支持社会各界和适龄公民通过捐资捐建、认管认养、爱绿宣传、购买碳汇等方式参与植树活动、履行植树义务。探索建立多样化义务植树基地,推广村企结合、单位联合、军民共建等植树模式。严格落实宜林荒山荒地经营管理者限期绿化的主体责任,落实相关部门绿化责任,明确国土绿化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按期实现绿化美化。
五是健全绿化管护机制。严格落实森林、林地等生态红线制度、森林林木采伐审批制度、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林地占用征收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逆转。加强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建设,在重点林区和草原实施以水灭火工程,提高扑救重特大森林和草原火灾的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实施重点林业有害生物专项治理工程。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