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日前,阜新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阜新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冯振刚等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4月30日至5月1日,冯振刚经所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王洪新同意,借用该所公务用车去本溪办私事。相关费用530元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报销。2020年1月,冯振刚、王洪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彰武县前福兴地镇原镇长李宏君违规批准发放补助问题。
2015年1月至9月,经时任前福兴地镇镇长李宏君签字同意,镇机关违规发放加班、值班、过节及会议等各类补助共计74620元。2020年9月,李宏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细河区教文旅局职成教科原科长倪振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
2014年至2019年,时任细河区教文旅局职成教科科长倪振秋多次通过手机微信红包、现金等方式收受所辖民办教育机构经营者礼金,合计9313.3元,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20年11月,倪振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太平区孙家湾街道东山社区书记刘桂云违规使用疫情防控捐款吃喝问题。
2020年4月,太平区孙家湾街道东山社区书记刘桂云将疫情防控捐款剩余630元用于社区工作人员聚餐。2020年11月,刘桂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清河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吕金湘违规操办其父寿宴问题。
2020年1月,清河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吕金湘及其亲属为其父亲操办八十岁寿宴,共办14桌,吕金湘邀请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参加,收受礼金23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2月,吕金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例涉及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识不强,心怀侥幸、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报强调,春节将至,“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以“严”的主基调,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 一个节点抓 ,一锤 接 着 一 锤敲,紧盯“四风”突出问题,聚焦“关键少数”,精准监督、靶向发力。要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以及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严肃纠治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现象,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