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委下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文明委〔2020〕9号),细河区四合镇、细河区四合镇黄家沟村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细河区民族街小学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辽宁省文明委下发《关于表彰2018—2020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辽文明委〔2020〕16号),细河区继续保留“全省文明城区”荣誉称号;细河区四合镇河西村继续保留“全省文明村镇标兵”荣誉称号;细河区司法局等4家单位、1个家庭、2所学校受到省文明委表彰(表彰名单附后)。 文明创建是区委、区政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点工作,是我区转型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连续多年,细河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群众主体作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全区转型振兴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在创建和巩固文明城区、单位工作中,细河区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精神文明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偏离、不走样、不松懈,扎实推进,逐项落实,严格考核。自此,细河区已连续三届蝉联全省文明城区荣誉称号,细河区四合镇连续三届、细河区四合镇黄家沟村连续两届蝉联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细河区民族街小学连续两届蝉联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文明创建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歇。细河区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巩固存量、增加数量、提升质量,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效果,切实发挥已获荣誉称号单位的榜样表率作用,示范引领各单位各部门继续加大创建力度,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持续深入推进细河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细河区四合镇 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文明村镇
细河区四合镇黄家沟村 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文明村镇
细河区四合镇河西村 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文明村镇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