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13时59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州大队四中队长杨明璇带领本中队人员在阜东线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在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倪某并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而且全身酒气,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海州大队依法对倪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经询问,倪某当天中午12时和朋友在饭店喝了两瓶啤酒,从饭店出来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而之所以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无证驾驶,是因为倪某自认为平时就在家附近骑,并不出远门,驾驶技术也还可以,所以就没把这些当回事。心存侥幸的倪某都是自己觉得可以,但法律和安全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