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的利益如何保护“熊孩子”打赏主播能否追回
见义勇为担心被追责怎么办......
生活中遇到的许多问题
都能在民法典里找到答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为方便广大市民更快更好地了解学习《民法典》,本报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月结合案例为《民法典》的每一编亮点进行解读。
张忠月表示,总则编可以说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也是民法典的总纲,1200多个条文之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庄重醒目,注重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小张在一场车祸中不幸身亡,撇下了父亲和身怀六甲的妻子,公媳二人伤心过后决定分小张留下的遗产,小张父亲主张平分,小张妻子却发出了疑问,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也有遗产继承权呢?
解读:案例中,被继承人的配偶已经怀孕,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第十六条规定,即便胎儿尚未出生,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方面,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说即便胎儿还未出生,胎儿也具有继承权,必须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胎儿分娩出来是死体的话,死去的胎儿将不再参与遗产分配。
监护人“失联民政部门兜底负责
今年1月,一个名为《家人疑似新冠肺炎被隔离,脑瘫儿独自在家6天后死亡》的帖子引起广泛关注。监护人失联,孩子由谁来管?
解读:《民法典》总则编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也就是说,在疫情等突发事件中,如果家长等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则由居委会、村委会和民政部门兜底,负责照料被监护人的生活。这一全新规定有效解决了突发情况下监护人缺失,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安全如何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体现了《民法典》的与时俱进。
让见义勇为者没有后顾之忧
一日,小明下班回家,看见路边一老奶奶被突然驶来的一辆车撞倒在地,司机驾车扬长而去。小明立刻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之后他想上前扶起,但心里却犯了嘀咕,怕反被误解、被讹诈。
解读:《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些规定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减轻人们见义勇为时的顾虑,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情发生。因此,该出手救人时可放心施救,体现社会文明和进步。
小丽的孩子浩浩是个很乖的男孩子,9岁时就能帮助妈妈打酱油、买菜。小丽因忙碌无法陪伴浩浩时,就会让他玩自己的手机。10岁时,浩浩观看网络直播,并学着别人帮主播刷“火箭”,但并不理解购买这些东西扣的是妈妈卡上的钱,一会儿工夫就花了两万元。小丽知道后又气又急,这笔钱还有可能追回吗?
解读:《民法典》总则编第十九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9岁的浩浩来说,买菜、打酱油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时,该行为在民法上是有效行为。但与买菜不同,10岁的浩浩观看网络直播,打赏主播两万元的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非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若能证明浩浩的打赏行为确实未经监护人的同意、追认,小丽可以要求平台返还相应的款项。
借给朋友的钱四年后还能要回
小新四年前借给过朋友一笔钱,朋友一直不还。两年前,她曾经索要过这笔欠款,朋友发短信说再缓缓,这笔钱会还的,可是又过了两年没有还。当小新拿着借条向朋友索要这笔欠款时,朋友却说早就过了诉讼时效,拒不还钱。
解读:《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民法典》草案总则编还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小新曾向其朋友索要欠款,并且朋友允诺还钱,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而重新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并未超过三年,小新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时遭性侵成年后还可起诉
刚满18岁的小秋考上了外地的一所大学。入学后独来独往,很少与人交谈,她的异样引起辅导员的注意。在辅导员老师的关心下,小秋才说出埋藏在心里的秘密。原来,小学时她曾被邻居性侵,妈妈并未发现这件事,年幼的她也不敢说出去。
解读:《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小秋遭受邻居性侵害虽然是在小学时期,但是依照从18周岁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小秋此时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一些未成年人遭性侵的案件中,受害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不懂该行为的危害性,有的甚至是熟人、亲戚作案,受害人被威胁后不敢告诉父母,也不知道通过法律手段寻求保护。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特殊起算点,给了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后寻求法律救助的机会,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有力地震慑那些心怀不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