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大市民朋友购买
进口冷冻食品的消费提示
近期,我国多地及省内城市相继发现进口冷链货物核酸检测呈阳性,冷冻食品安全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阜新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谨慎消费进口冷冻食品:
一是把好挑选关。要到正规经营场所选购进口冷冻食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食品产地等食品标签内容,经常关注冷冻食品排查信息,对来自疫区的食品谨慎购买。
二是把好查验关。查验进口冷冻食品合法的报关手续、进口检验检疫证明、同批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货物业经消毒证明。
三是把好消毒关。购买进口冷冻食品前,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冷冻食品。回家后,可用75%酒精对冷冻食品外包装表面进行消毒。储存此类物品前,做好独立封闭包装,最好能专区储存,使用专用工具容器清洗切割、消毒,专用工具不要混用,避免交叉污染。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6日
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餐饮服务单位
落实主体责任的通告
根据当前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为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病毒由物及人传播,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将对进口冷链食品餐饮服务单位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群防群控,守住底线。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消费者均应克服疫情防控麻痹思想,严格履行防控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防控。
二、落实责任,准备到位。餐饮服务单位要确保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对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所有员工应知应会。
三、防控制度,执行到位。餐饮服务单位每天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通风,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指派专人扫“辽事通”健康码进行登记。
四、报备管理,落实到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必须于24小时内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要求,查验索要供货方的资质和票据、肉制品合格证、海关报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杀证明等。
五、应检尽检,消杀到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单位应主动配合开展相关环境、食品、人员“应检尽检”核酸检测,人员及货物做到每周一检,新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到批批检,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开箱使用。
六、操作人员,防护到位。从业人员在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及时做好加工用具和台面的清洁消毒,食物要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七、采购食品,追溯到位。采购冷链食品时,要严格履行食品追溯主体责任,建立冷链食品进货台账和出入库台账,详细记录食品的名称、批次、货号、规格、数量、供货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缺少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冷藏畜禽肉、水产品等冷链食品。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6日
关于强化冷链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
落实主体责任的通告
根据当前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为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病毒由物及人传播,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将冷链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体资格合法。冷链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文件并信息备案。
二、查验录入及时到位。冷链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及委托方贮存的食品的名称、数量、时间、生产日期或批次等内容,并及时录入《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
三、定期检测消毒到位。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及运输车辆实施严格消毒处理,并定期对冷冻库进行清理和消毒。冷库内应保持清洁,配合疾控部门定期对重点部位抽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人物检测到位。冷库经营者要督促工作人员及经营业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营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及货品要做到每周一检,新购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海关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才能入库,出库前必须要做到批批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其他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及货品要做到每两周检测一次。
五、管理规范到位。冷库内应严格执行分品类、分批次存放要求,并保持合理间距。若发现涉事冷链食品,要立即单独存放,并做好封存管理。
六、违规行为处置到位。冷链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发现委托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6日
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
落实主体责任的通告
根据当前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为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病毒由物及人传播,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将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报备管理。从即日起,凡从阜新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内,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购进产品的品种、数量、产地、存储地、运输工具等情况。对不按要求报备的一律关停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
二、严格全程追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贮存、加工分装、经营销售各环节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要求,查验合法的报关手续、进口检验检疫证明、同批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证明。
三、严格防疫消杀和人员防护。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消毒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进行。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
四、严格做到应检尽检。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贮存、加工分装、经营销售各环节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管理台账,主动配合开展相关环境、食品、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要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凡是进口冷冻食品,入库前必须持有海关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才能进入冷库,否则不准入库。出库前必须要对每一批次再做核酸检测,待检测结果呈阴性后方可上市销售。
五、严格法律责任追究。对不履行登记报备责任、不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数据造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