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内容是本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的真实画面,作案时狂妄、粗暴程度也令办案民警为之一惊,接下来就由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带你了解这起案件......
11月18日,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某手机销售商铺负责人的报警:商铺大门于今日凌晨被人砸坏,店内7部苹果手机被盗,损失价值44000余元。
海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田龙、副大队长杨炬东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破工作,刑警三中队中队长孙佳麒带领民警张开帝、张津维、高铭、辅警孙昊、史宝奎在侦查中发现,此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作案目标明确、手段简单粗暴,且在排查中并未发现本地近期发生类似案件,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外地人来阜流窜作案。
在民警细致的侦查中发现,此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驾驶一台摩托车,并根据线索找到了摩托车车主,核实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驾驶的摩托车为盗窃车辆,民警在细河区四合镇一隐蔽胡同内找到被嫌疑人丢弃的摩托车。
办案民警乘胜追击,持续作战,克服种种困难,在不懈的努力下,终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金某、姜某、杜某,均为朝阳市建平县人,三人均有多次盗窃前科。随着案件侦破工作不断深入,民警发现,三名犯罪嫌疑人于11月16日由朝阳市来阜,作案后逃往锦州义县销赃,销赃未成功,便丢弃了3台手机,后由义县逃往赤峰市,已于近日返回朝阳市建平县,民警迅速赶往建平县,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生活习惯,在县内多家宾馆开展摸排工作,最终在一旅店内将三人全部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金某、姜某、杜某对11月18日在阜新市盗窃摩托车一辆、砸坏商铺大门盗窃苹果手机7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追回物品已悉数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