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14时35分许,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州大队民警执勤中发现一台无牌工程车沿振兴路由西向东驶过来。
当天风较大,工程车被拦停,驾驶人董某下车接受检查时特意往民警的下风方向躲站。虽然他的动作看似不经意,但还是引起民警的警觉,问道:“你喝酒了吧?”经查,董某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民警查实其无驾驶证。鉴于董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工程车交通违法事实,海州大队依法对其处以4200罚款。面对自己的交通违法事实,董某解释:“我寻思着小铲车没人管,醒酒了,就开出来准备修修车,没想到被你们抓住了。”
民警提醒:驾车上路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害人害己的根源,切不可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