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使供热系统循环畅通,用户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在每年供热期开始前,地热用户可对除污器内的过滤网和地热管线进行冲洗,疏通管网中的泥沙等杂物。暖气片供热的用户可定期对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清污、除垢,腐蚀严重的暖气片和管道应及时维修更换,以免产生系统堵塞或水流不畅、渗漏等,影响供热质量。
2.新房办理进户时,头两年供热不允许报停,是否合理?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 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己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担热费。
因此,按上述规定,新建房屋在两年保修期内无法办理供热报停。
3. 恢复供热时,若供热单位收取“开栓费”,是否合理?
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供热单位不得向办理暂停供热或者恢复供热的用户收取热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也就是说报停不得收取“关阀费”等费用,恢复供热也不得收取“开栓费”类似的费用。如果供热单位违规收费,用户可以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4.已购买的二手房缴纳采暖费时,供热单位说有欠费要求补交,是否合理?
在二手房屋交易过户之前,买卖双方应当结清陈欠的热费等相关费用。如果房屋交易后,发现原房主个人欠缴热费,可以按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先行交费后,再向原房主追索。
5.排放暖气热水,是否可以提升室内温度?
排放暖气水并不能够提升室内温度。①供热循环水中一般含有化学药剂,若用暖气水洗衣、拖地,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②排放暖气水容易使供热系统产生倒空现象,使空气进入系统产生“气堵”,导致局部甚至大部分用户暖气不热。③排放暖气水会使系统压力下降,需不断补充冷水提压,既浪费暖气循环水增加供热成本,又影响供热质量。
6.供热室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十九条 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的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住宅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约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的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7.为什么有的暖气片热,有的不热?
这种现象叫作系统水力失调,导致的原因较复杂:
1.检查进水滤网是否通畅;进水管热,回水管不怎么热,暖气片温热,排气阀处放出的一直是温水。此时,应检查进水阀处的滤网是否堵塞,若发生堵塞,用刷子和清水冲洗滤网即可解决问题。
2.检查管路排气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尤其是初装或新改造用户,首先应查看管道的高点和暖气片顶端设置的排气阀是否排尽系统里的积气。
3.检查系统热水是否“走近道”;室内暖气片有并联支路的用户,如果出现有的支路暖气片热、有的支路暖气片不热的症状,大多是热水“走近道”所致。此种情况下,应适当关小近端暖气片的进水阀或回水阀,从而使更多的热水供向远端的暖气片。
上面几种暖气不热的解决办法看似比较简单,但在实际操作上还需专业人士在场。当然,如果你能熟练的掌握暖气片不热的解决办法,就能很快对症下药,如果自己解决不了,尽量请暖气片专业人士为你解决问题,这样可能更安全,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隐患。
8.为什么不能私改采暖设备?
1.居室内的供暖系统是经过严格的设计施工安装的,私自装改采暖设备都会破坏供热系统的整体结构,使采暖设计参数改变,造成暖气片散热分布不均,影响供热效果;
2.改装后的采暖设备会产生供热的水利失调,影响整个供热系统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3.私装、私改采暖设备,因缺乏必要的施工安装设施和经验,会出现接口不严、管道坡向错误、滴漏等问题,造成不热、泄漏和气塞,影响用户家的供暖效果;
4.人为扩大供热面积,将阳台打通,扩大了用热面积。因室内采暖系统散热器的设计是根据室内面积经严格科学的计算确定的,如果人为的将面积扩大,将导致供暖温度的降低,甚至达不到标准。对于用户擅自扩大供暖面积,造成室温不达标的,由用户自己承担责任。
9.供热单位维修供热设施,需要用户承担维修费吗?
供热单位受用户委托维护室内供热设施时,如确需对供热设施进行更换,更换供热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用户承担。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按市场价格计收,供热单位应事先告知用户需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标准。
10.用户咨询、报修或投诉举报,有关渠道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为及时解决热用户在供热质量服务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热用户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先拨打供热单位服务电话,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接待人员将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快捷服务。
②如果对供热单位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所在辖区供热管理部门投诉,区供热管理部门将责成供热单位解决。
③咨询供热政策、法规等方面问题,可拨打市或区供热主管部门接待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