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侦破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者崔某对其酒后、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2020年8月21日晚23时08分,一辆黑色轿车沿迎宾大街由南向北高速行驶,至迎宾大街惠宾桥北桥头,将一位由东向西横过迎宾大街走在人行横道线的行人聂某撞倒,肇事车逃离现场,聂某当场死亡。
案发后,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徐光磊和案件大队大队长张跃立即赶到现场指导工作,开发区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尤磊、王春利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取证。现场仅遗留几块保险杠碎片,通过调取公共视频查看,肇事车辆没有悬挂号牌,没有目击证人,这为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8月22日,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徐光磊组织召开“8.21”案情分析会,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分析,初步确定肇事车型为雅阁牌轿车。随着侦破方向的明确,开发区大队大队长黄新宇将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负责车辆排查,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外延伸三公里范围,对保险杠、前风挡玻璃损坏的黑色雅阁车地毯式搜索,以车找人。另一路民警围绕车辆行驶路线,查找肇事车起始点,希望发现驾驶人体貌特征,从而以人找车。同时,大队积极向阜新市公安局相关部门通报案情,合力协同破案。
专案组民警不眠不休,在案发后的第五天,最终锁定嫌疑车为辽J*****号雅阁牌轿车。8月26日中午,在市局相关人员协助下,将隐藏在玉龙湖附近的犯罪嫌疑人崔某抓获归案,随后将崔某藏匿在七家子乡的肇事车查扣到案。
崔某,男,37岁,曾因盗窃、强奸以及危险驾驶罪被刑事处罚。崔某的驾驶证2018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目前是无证状态。案发时,崔某供述自己处于酒后驾驶状态。
据了解,案发当晚崔某带着妻子和儿子去妻妹家吃饭,喝了一杯白酒和两瓶啤酒。席间与妻子发生口角,妻子生气带儿子先回家了,崔某随后也驾车准备回家。上车前,崔某特意将前后车牌子都摘了放在后备箱,车开到惠宾桥时肇事。
对于如何引发事故,以及为何逃逸,崔某的解释是:车开到惠宾桥南侧他低头找手机的时候,“咣”的一声撞了什么东西,他以为撞到桥中间的护栏了。因为喝酒了自己还没有驾驶证,不想被警察抓到,于是没有停车就直接开走了。
崔某随后又打车回到现场,想看看到底撞了什么,却发现现场有一个人躺在路中间,不知男女,交警已经在现场处理事故。他偷偷观察了两三分钟后再次打车离开。
崔某虽然逃了,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五天后被抓捕归案。崔某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过错方,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