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21时10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在细河区华东街进行酒驾夜查行动,一辆车牌号为辽JXXXXX蓝色轿车进入检查区域后试图闯卡,几名民警迅速冲上前将该名驾驶员控制。驾驶员张某谎称自己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所以想强行冲卡以逃避处罚。在与张某对话时,民警闻到他身上和车内浓浓的酒味,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43.9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再次要求张某出示其驾驶证时,张某不再侥幸,向民警道出了实情。
自己的驾驶证因一年内累计计分达到21分,而且未进行理论考试,等于自动放弃了再次拥有驾驶证的权利,交警部门已于2017年7月15日对其驾驶证被注销的状态进行公告,所以张某现属于无证驾驶。
视法律为儿戏的张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均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目前,交警部门已对张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做出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