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全带就是生命带,驾驶和乘坐机动车都应该正确使用安全带,这是法律规定,更是生命安全的保障。安全带可在汽车发生碰撞或者急转弯时,约束当事人尽可能保持原有状态,起到约束和缓冲作用,避免与车内坚硬部位发生碰撞而受到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也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有研究表明,正确使用安全带,发生意外时可挽救40%以上的生命。在此,阜新交警提醒您,为了您的自身安全,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都请系好保护生命的安全带。自6月23日起,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根据法律规定对不系安全带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并依据《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对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记2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记2分;对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