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阜新市细河区民政局从5月1日开始,严格按照“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原则,对所有低保对象重新审核;5月31日,全面完成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的提标工作。
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城镇低保标准由每月583元提高到每月624元;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月816元提高到每月87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4132元提高到5000元;统一农村特困集中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年6888元。
为了确保此次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公开透明,区民政局根据操作规范,对全区5228户10212名城乡低保对象进行认真审查,重新核算家庭收入,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将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153户322人及时退出低保范围;无法提供证件的停发10户20人;低保金调增4694户9146人;调减332户669人;未变42户56人;新增21户64人。提标后,我区城乡低保户共有5092户9942人。6月份,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将按照新标准足额发放到位,并补齐5月份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