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中队长赵振东带领民警在市外环路西段巡逻纠违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黑色长城牌越野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遂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检查发现,驾驶人王某某曾在2019年11月因驾驶该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被处罚过。王某某驾驶证被一次性记12分后,他通过学习考试重新拿到驾照,如今又一次不悬挂号牌驾驶该车上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王某某被机动二大队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处罚。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因不悬挂机动车号牌两次被记满分,王某某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