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我市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并指出清明假期(4—6日)我市仍无降水天气过程,且风力较大,林下可燃物干燥易燃,遇有明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大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表示,清明节,历来是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压力最大、形势最为紧张时期。虽然近期结合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各地相继发布了清明节禁止祭扫的森林防火命令,但是面对清明节异常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各地要保持清醒认识,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千万不可麻痹大意。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火责任,严格火源管控,排查火险隐患,强化预警监测,加强应急值守,确保我市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对重点部位、重要森林防火区域和散坟集中区,要实行重兵看守,严看死守,真正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各地要深刻汲取近期四川、云南等地接连发生多起森林火灾,特别是西昌市经久乡森林火灾造成19名地方扑火人员牺牲的惨痛教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专业指挥,科学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坚决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全市专业森林扑火队伍要强化安全培训特别是紧急避险训练,实行集中食宿,靠前驻防,动态巡逻,重视早期火情处理,将火灾消灭在初发状态,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切实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同时,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通告。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规定,我市本年度森林防火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0年5月31日。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有林地及边缘100米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野外用火,在森林高火险区(重点林区和重要设施周边林区及边缘300米以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违法用火行为。严禁在林缘农田地进行农事用火。违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大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