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粮改饲项目一年一个新台阶)
粮改饲项目是国家为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畜牧产业提质增效,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新型种养模式,提高优质饲草料保障能力,促进草食畜牧业健康发展而实施。我市大力实施“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发展思路,走出一条生态循环、优质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我市于2016年开始实施该项目,主要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以青贮饲料、干草等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就地转化,引导牛羊养殖从利用玉米籽粒向饲用全株玉米或饲草青贮、优质干草转变。实施对象为牛羊等草食家畜规模养殖场(大户)或合作社及专业青贮饲料收储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范围从2016年的阜彰两县,到2018年扩展到两县六区。实施户数逐年增加,其中2016年212户,28.2万吨;2017年848户,48.1万吨;2018年1605户,69.5万吨;2019年县区预报2671户,78.6万吨,比上年增加了1066户,目前正在验收过程中,预计11月底验收完成。
饲草料占养殖成本的70%以上。没有优质的饲草料,养殖水平上不去,生产成本下不来,引导养殖户从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既带动了秸秆循环利用和转化增值,破解了秸秆焚烧难题,又促进了阜新从粮食、经济作物的二元结构调整为粮食、经济、饲料作物的三元结构,由过去单纯的粮仓变为“粮仓+奶罐+肉库”。几年来,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力促进了草食畜牧业的发展。一是畜牧业作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作用更加突出;二是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发展作用更加明显;三是增加农民收入拉动作用更加强劲。2018年全市牛、羊存栏量和出栏量分别达到37.8万头、157.9万只和37.6万头、421.4万只;牛羊肉、奶产量分别达到15.6万吨、19万吨;畜牧业产值和增加值分别达到115亿元和40亿元,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0%,成为农业的半壁江山。
我市实施该项目一直走在全省前列,2016年辽宁日报以《阜新“粮改饲”为玉米主产区产业调整打样儿》进行了专题报道;2017年彰武县代表辽宁省接受了国家农业部的督导检查;2018年阜蒙县代表辽宁省接受了国家农业部的督导检查,被农业部给予高度评价。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县(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项目县(区)也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等工作。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项目承担单位是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建立青贮玉米、牧草等种植收贮台账。各县(区)是项目实施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对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承诺书,明确项目实施内容及双方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底调查,科学编制方案
针对阜新市牛羊饲养量大、发展规模不均衡的实际,市级组织县区对牛羊饲养情况及青贮玉米、牧草种植资源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认真梳理,建立《粮改饲青贮玉米等种植台账》和《粮改饲青贮玉米等收贮台账》,使每个贮制单位情况一目了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指导县区科学编制粮改饲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政策扶持环节及项目资金补助标准,明确项目运行程序和保障措施。贮制单位申请贮制前,要求签订《国家粮改饲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进一步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
(三)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
为加快粮改饲工作的进度,保证在有效时间段内完成贮制任务,市县组织业务骨干到生产一线指导青贮种植和收贮工作。在收贮前,指导牛羊养殖场户尽早开展青贮窖清理、秸秆加工机械维修等,为青贮做好准备。对青贮玉米、牧草成熟度不统一的问题,业务人员及时指导适时收割。在贮制期间,组成青贮服务队,深入村屯对养殖场户青贮进行现场指导,确保贮一窖成一窖。
(四)加大宣传,典型示范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及网络等媒体途径,广泛宣传粮改饲工作的重要意义、技术途径及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农户调整种植业结构,特别是鼓励牛羊养殖场户及时开展青贮,发展种草养畜,降低养殖成本,增加养殖效益。每年召开青贮工作现场会,对青贮技术要点、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及时总结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全市开展粮改饲工作。县(区)根据本地实际,通过培训班、现场会等方式,邀请技术专家和示范典型对广大收储单位进行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高整体收储质量。同时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派技术人员对贮养户跟踪服务,在保证贮料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饲喂效果和饲养效益,解决实际问题。两县设立了专线业务咨询电话,彰武县还创建了微信群,为广大用户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经验交流的便捷平台,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强化督导检查,及时组织验收
市级组成督导组,在贮制期间深入县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县级自验的基础上,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成验收组,对县区粮改饲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做到验收全覆盖,并及时将验收结果反馈给县区进行公示,确保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