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发改委开展清理整治政府部门涉企收费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市发改委决定对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涉企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
此次清理整治政府部门涉企收费的原则是: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对保留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属于政府定价的,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要坚持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违规强行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指定服务收费。收费单位按规定要在其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价目表。价目表应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对象等基本标价要素。代收代付的费用也应予以标明。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