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依法防治职业病 切实关爱劳动者 彰武县卫生健康局对本县工业园区企业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彰武县卫生健康局对本县工业园区内涉尘、毒企业进行拉网式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0月16日,综合执法部张陆军带领3名职业卫生监督员在园区管委会大力支持下对园区尘毒危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针对《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十二、二十四、二十六、三十五条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并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对工作场所发现的问题张陆军部长要求用人单位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限期整改。用人单位均表示认可接受,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认真整改,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下一步,彰武县卫生健康局还将继续助力营商环境发展,以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理念,服务企业发展经营,为彰武经济腾飞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