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铁路公安启动专项行动)
铁路公安启动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铁路沿线烧荒私搭乱建等行为
即日起至本月底,铁路公安部门将开展打击烧荒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据介绍,今年以来,在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铁路沿线发生了多起烧荒事件,虽未引起火灾事故,却影响了22趟列车正常运行。截至目前,共查获烧荒事件54起,处罚42人,拘留38人。
为打击烧荒等违法行为,即日起至本月底,铁路公安集中开展行动,重点整治线路两侧安全区内违法开荒、烧荒、堆放杂物和垃圾、施工、焚烧物品,以及私搭乱建彩钢瓦、塑料大棚、广告牌等突出问题,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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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违者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