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部署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本报讯(记者 常延春)日前,全市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举行。
会议确定了2019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1月25日至2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明确烟花爆竹零售点选址原则和数量,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方式、零售点经营应符合的条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的安全监管要求等内容。
会议要求,全市相关部门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严格落实责任,改善烟花爆竹储存和经营环境,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要保持高压态势做好执法监管工作,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制度,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期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