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阜新女司机酒驾又酒驾 屡教不改将面临拘役)
?1月4 日早高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州大队岗勤中队辅警邵旋、张伟伦正在中华路小学门前护学执勤。当他们打开辽A0XZ6*号吉普车车门时,一股浓重的酒味散出来。张伟伦将车内的孩子安全送到学校门口后,返回这辆车对驾驶人曹女士做进一步检查。曹女士不能提供驾驶证,且神态比较慌张。张伟伦控制住车辆的同时,通过对讲机呼叫副大队长谭计,谭计安排周边警力立即前往增援。事故中队长王星、岗勤民警杨刚、女辅警王静迅速到达现场,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曹女士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350mg/100ml,已经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醉驾标准好几倍。而后,所有警力没有怠慢,立即将曹女士带到了第六人民医院进行了血样的提取。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曹女士1月3日晚在家中喝酒至4日凌晨3点,早晨没怎么休息就开车出来送孩子上学。更令交警感到震惊的是,该女子曾于 2017 年 11月因危险驾驶罪被海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 4 个月。也就是说这已经是曹某第二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且现在曹某的驾驶证是被公安机关吊销期间,不具备驾驶资格。
现曹某因实施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海州大队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而针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第六人民医院检验结果为 322.55mg/100ml,公安机关将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诉讼,曹某将面临1至6个月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