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减轻群众负担,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相关检测价格的通知》。自6月10日零时起,再次下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单检及抗体、抗原检测价格。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由原来的每人份19元调整为16元,多人混合检测最高限价仍为3.2元。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价格由原来的每项30元降低到10元,抗原检测价格由原来的每次5元降低到2元。
这次降价是自2020年以来市医保局第七次下调我市新冠病毒相关检测价格,不断降低防疫成本,助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推向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