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市社保中心发布《致全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一封信》,告知参保企业、市属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和广大参保群众,按照省、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市人社部门部署要求,市社会劳动保障大厦疫情管控期间暂不对外开放,建议参保人尽量采用互联网办、自助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一是互联网办。企业养老保险可以通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办理单位应收核定申请、职工参保登记、人员缴费中断与恢复、单位关键信息维护、在职转退休、单位注销等业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可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业务;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网站,办理单位应收核定、就业及新参保登记、人员统筹内转入、人员统筹内转出、人员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
二是自助办。用户可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自行查询单位缴费信息和职工缴费信息,以及个人权益记录、参保缴费、养老待遇等相关信息查询。
三是部分业务延期办。企业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登记、职工补收业务;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缴费中断与恢复、个人关键信息维护和退费;工伤保险,到账做实、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工伤辅助器具申请、工伤定期待遇支付、工伤一次性待遇申领、工伤旧伤复发确认及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等业务,需延期办理。
四是手机APP家里办。通过“辽事通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APP”,可以居家完成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伤遗属认证、申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转移。
五是非急业务疫后办。税务发起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退费等非急业务,待疫情稳定后给予集中办理。
此外,对因疫情影响未及时办理5月份退休待遇计算的退休人员,待疫情管控后给予补办补发。下一步,出台保费延期缴纳具体实施办法后,将及时对公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