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蚕种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蚕种用种安全,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全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凤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春季蚕种监督检查工作。
市、县两级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检查蚕种生产经营企业2家,执法人员对蚕种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安全生产措施等进行了检查。经检查,企业蚕种生产经营资质完善,生产经营档案、检疫合格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符合《蚕种管理办法》要求,所有镜检员均持证上岗。所有蚕种品种均由凤城市农业中心抽样进行质量检测,结果均合格。针对企业标签制作缺项,疫情防控措施登记记录表格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已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现场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宣传,督促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制度进行完善并落实到位。
下一步,执法队将继续加大蚕种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促进蚕种生产健康发展,营造氛围良好、运行有序的蚕种市场环境,确保蚕种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