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各项任务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机制,有效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质增效。
为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资金拨付,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等多份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基本公共卫生绩效结果运用实施方案,明确分配依据和分配形式,根据市级专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场考核结果及《丹东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信息系统》平台数据,利用指标值设定法开展资金拨付工作。
通过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挂钩机制,有效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规范实施,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充分发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导向作用,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收益效率;奖惩并重激励优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促进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