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会同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降低丹东市2022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自2022年5月1日起,全地区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等级在二类以上的参保单位费率标准各下调一档,工伤职工享受待遇标准不变。
《通知》规定,一类参保单位缴费费率0.6%标准保持不变,二类参保单位缴费费率由现0.9%标准下调为0.6%,三类参保单位缴费费率由现1.3%标准下调为0.9%,四类参保单位缴费费率由现1.7%标准下调为1.3%,五类参保单位缴费费率由现1.9%标准下调为1.7%,六类参保单位缴费费率由现2.2%标准下调为1.9%,七类参保单位缴费费率由现2.5%标准下调为2.2%,八类参保单位缴费费率由现2.8%标准下调为2.5%。新费率标准执行时间为2022年5月至12月。
我市本次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关于对特困行业实行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更加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经测算,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将惠及我市万余户参保单位,为企业减负2400万元。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继续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档升级便民利企举措,有效帮助中小企业纾难解困,为实体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