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内审工作起步早,监督作用发挥得好,而且在市局带动下,各县(市)公安机关于2021年设立独立的内审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审计工作。为提高全市公安机关从事内审工作干警的专业素质,提升内审工作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内审监督作用,促进公安机关更好履行保一方平安职责,经市审计局和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充分沟通,就建立合作推进公安机关内审工作机制形成共识,并签订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全市公安机关从事内审工作干警,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到同级审计机关相关部门挂职锻炼;审计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安排挂职人员工作,将他们编入适当的审计组,以审代训;审计机关负责内审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同级公安机关内审工作指导监督,对公安机关重大复杂的内审项目,要派人全程指导,协助公安机关内审人员做好具体审计项目;审计机关负责内审工作部门和公安机关内审部门要定期联合研究公安机关内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公安机关内审工作,推动公安机关内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