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执法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市公积金中心杜绝选择执法、徇私枉法等问题,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公积金中心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规范履行职权。一是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通过“现场、电话、网络”三个渠道听取群众呼声,维护群众权益,构建全方位的投诉、应答执法体系。二是对群众投诉做到专人负责、及时跟进,确保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音,力争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针对单位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少缴或欠缴公积金的投诉举报,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为整治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公积金中心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及相关业务的学习,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提升执法效率。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