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东市自然资源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社会发展需求、资源环境特点,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我市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矿业发展不断取得成效。
一、示范先行、逐步达标。丹东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发挥已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矿山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向各矿山企业推广绿色矿山建设经验,引导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帮助已有生产矿山通过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
二、生态优先、协调发展。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注重矿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统筹全市矿业发展布局,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增加资源有效供给,减少生态破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促进矿业勘查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政府引导、政策激励。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绿色矿山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做好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积极性,不断提高发展水平,营造有利于促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政策、经济、社会等外部环境,切实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四、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与财政、生态环境、银保监、证监通力合作,建立了绿色矿山建设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定期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
目前全市共有67家矿山企业已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有8家矿山经评估正式成为绿色矿山,获得省奖励资金10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