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时期水利发展总基调和2021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丹东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以局长王志丹同志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王忠海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等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小组。同时组织全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39件:水资源8件;采砂案件30件;侵占水利工程案件1件,罚没款121.3万元,移交公安案件2起。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河道采砂监管执法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使全市河道砂石开采得到了有效整顿,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力度,对违法采砂犯罪分子产生有效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