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局“即来即办”,当场批复了丹东市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助力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加快落地。
丹东市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振兴区锦山大街338号,总投资4930万元。项目建筑面积1270平方米,设置标本制备区、试剂准备区、扩增区、缓冲间、高压灭菌室、培训室、资料室、分析区、测序区、缓冲区、扩增区、缓冲间、试剂库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日检测能力1万份,发生疫情时通过增加班次应急检测,可实现日检测能力3万份。
生态环境局收到该项目申请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政策要求,认定该核酸检测基地项目属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采取了“告知承诺制”审批,实现核酸检测基地项目环评批复当天拿。同时,生态环境局盯紧项目后期服务工作,设置项目管家专门负责,还邀请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开展技术帮扶指导,为项目落地保驾护航,助力提高丹东市疫情防控应急能力。
自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局出台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39个,全力支持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近期又对市、县两级环评审批权限进行重新调整,除了“两高”项目、环境污染和风险较大的省厅明确不许下放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县(市)区分局,将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触角进一步延伸,更多企业更多项目实现环评审批不出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