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我市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系列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成立了市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33个市直部门和相关单位。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县区为主体,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和全国推广价值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化建构,形成立体化、全方位保护体系。市、县(市)区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研究对策,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保障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副市长张睿,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市政府副秘书长丁振毅、市民政局局长于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