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深化公积金政策服务改革,市公积金服务中心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参照前期市本级政策调整模式,下大力气对我市县域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保证了政策的统一性、连贯性。
此次调整取消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评估报告要件,改由公积金中心统一委托评估;将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调整为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该房屋已纳入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可贷房源范围;贷款年限调整为最长不超过20年。
此次政策调整将重塑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业务流程,降低职工办事成本,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便利化水平。政策自2021年10月25日起在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区域内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