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国家、省及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入融合、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等具有重大意义。省政府已将该工作纳入本年度考核范围,要求全省各市应于年底前完成无生产经营活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
目前,大连市已提前完成改革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市改革工作,9月26日,市国资委组织专人赴大连市国资委,就公司制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大连市国资委分享了改革过程中的先进工作经验,他们采用的“府院联动”做好国企破产处置等方法,可操作性强,改革效果显著。
会后,市国资委立即整理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拟于近期开展我市公司制改革工作专项调度会,共享改革工作经验,推动改革工作提质提效,确保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