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辐射工作人员安全与防护抽测考试,丹东圣元口腔医院、丹东振安楼房医院、东港金康医院等9家单位参加考试。
生态环境部2021年3月12日发布第9号公告,要求进一步优化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考核模式,对从事III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的考试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公告自发布以来,丹东市使用III类射线装置单位积极按照公告要求自行组织考试,66家单位向市生态环境局申办并获得辐射许可证。
为强化辐射环境管理,检验核技术利用单位自主考试的有效性,市生态环境局从66家单位中随机抽取9家使用III类射线装置人员组织考试,此次考试内容包括《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电离辐射法律法规》《医用Ⅲ类射线装置》,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75分及格。测试结果9名抽考人员全部及格,其中8人成绩在90分以上,占比89%。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还将不定期开展抽测工作,进一步提高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对辐射安全与防护法律法规及应履行义务的掌握能力,有效落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核与辐射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