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的核酸检测质量,保证核酸检测的准确性,依据《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近期,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对全市18家医疗机构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经检查发现,丹东市中心医院等大部分核酸实验室严格规范执行《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按时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实验室室内质控记录填写信息完整。市中心医院开展核酸检测项目的性能验证,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实验室室间质评。部分核酸检测实验室尚存在未开展核酸检测项目的性能验证,未申请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实验室室间质评,不能按时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室内质控记录填写信息不全等问题。
检查情况已经通报各地、各相关机构,要求对标对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发现问题的医疗机构组织“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暂停开展核酸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