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国家、省及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入融合、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等具有重大意义。省政府已将该工作纳入本年考核范围,要求全省各市应于年底前完成无生产经营活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
为加快推进我市改革工作,按时完成省考核任务,按照市政府督察室《2021年8月份市政府综合督察实施方案》工作要求,8月11日、12日,市国资委派专人赴宽甸县、凤城市进行督察工作。督察组以座谈形式听取了凤城市国资局公司制改革工作汇报后,传达了张国清书记有关辽宁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相关讲话精神,并对下一阶段的改革工作提出要求。
督察组提出,县、市国资局要落实好改革工作责任主体,做好协调工作,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每周调度工作进展,并及时上报市国资委,力争于9月底前完成绝大多数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