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丹东市在全省率先在建设领域建立并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保函制度,经过了接近一年的探索和试行,截至2021年7月底,全市已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37单,为企业释放现金流787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得到了建设领域企业一致好评。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保函制度,在原有以现金缴纳和银行保函担保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基础上,允许建设企业参加“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向人社部门出具保险保函,一旦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承保的保险公司会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拨付到人社部门专用账户,而参保企业只需支付相应的保费。
今年3月,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了在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保函制度交流会议,市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保险机构代表进行深入交流,共同探索发展之路。3月9日,全省首张“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保险单”在东港市首签落地,得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报表扬。今年7月,市人社局再次组织部分保险公司代表,召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保函制度座谈会,听取保险方面相关工作的需求和意见。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保函制度的指导,在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允许和鼓励各县(市)区合法、合规、合理地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保函制度,切实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发展,为振兴丹东经济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