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在发热门诊就诊的医疗费用问题,丹东市医保局深入基层调研,扩大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该政策出台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为基层医疗机构(不含二级及以上级别的医疗机构),而我市的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二级及以上级别的医疗机构,导致参保人在发热门诊就医无法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新政出台后,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让参保人在疫情期间切实享受到医保待遇,助力我市疫情防控。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设置的发热门诊)就医,均可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在外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的,可持相关材料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按我市医保政策规定享受待遇。
在发热门诊就医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一级医院门诊统筹标准享受待遇,即起付标准为50元,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