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为落实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加强畜禽规模养殖环境污染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以摸清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底数和污染物排放现状为总体目标,围绕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排查、环保审批手续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四项重点整治内容,加强畜禽规模养殖项目全过程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将适时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畜禽规模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