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文旅厅《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保障行动的通知》要求,丹东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职责分工,相继开展了“营业性演出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执法行动”“娱乐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净化市场,维护全市文化市场秩序。
一、开展“营业性演出市场专项执法行动”
按省厅通知要求,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文化体育执法大队加大了对全市营业性演出场所的日常监管,重点对旅游景区、酒吧、商业街及农村地区非演出场所节目的演出监管,坚决打击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行为,对在演出节目中含有淫秽、色情、低俗等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近日,大队采取夜查方式,冒大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先后对七家演出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执法大队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场所15家次。
二、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执法行动”
为严厉打击网吧内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文化体育执法大队开展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执法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督查各网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实施是否常态化;网吧是否有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证照是否齐全、上墙等;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相关制度是否制定、消防措施是否齐备等内容。
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大队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活动,召开了“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守法经营会”,全市31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与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签订了《丹东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守法(安全)经营责任状》。
自6月17日始,文化体育执法大队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检查场所54家次,对5家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1家未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案调查。
三、开展“娱乐市场专项执法行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繁荣全市文化娱乐市场,规范经营秩序,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文体执法大队开展了“娱乐市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文化娱乐场所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制定消防制度和应急预案、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应急灯是否管用、线路是否安全、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员是否经过培训、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是否按要求落实等内容进行检查。特别是严格排查歌舞娱乐场所曲库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曲目与画面、排查游艺娱乐场所含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游艺机种,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文体大队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61家次,查处1家歌舞娱乐场所涉嫌点播曲库中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曲目,现正在立案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