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东市审计局与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下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旨在加强协作配合、信息共享,促进审计监督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的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协作机制》明确,一要加强协作配合,市审计局与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明确各自协作职责,牵头统筹科室指派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和工作对接。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开展专项工作、对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挂牌督办等工作中相互协作,有效发挥协作机制作用。二要加强信息共享,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提供审计所需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审计发现的有关涉及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需予以关注的,及时通报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三要加强结果运用,在审计中揭示的有关问题,根据需要作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督察执法的参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督察执法有关结论、报告,根据需要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协作机制》的制定,为我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建立了信息共享、证据取得的长效机制,解决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初期信息获取和证据取得的主要困难,为进一步开展好我市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成果及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反馈,提高了相关部门的执法效率和相关问题的整改速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