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凤城市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视频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丹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巩固清理治理成果,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市长刘向东、副市长肖丽芹出席会议。
会议由肖丽芹主持。会上,凤城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分别对“回头看”、排查整治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肖丽芹就“回头看”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明确工作目标,组织全面“回头看”,全面排查摸底,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二要建立全面工作机制,迅速成立专班,将农村违法违章建设纳入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严格按照“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迅速行动,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四要完善设施农业管理台账,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充分利用排查成果,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台账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五要加强设施农业用地服务保障力度,主动公开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各镇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用地行为的监督、指导,做到规范服务、严格执法。
刘向东在讲话中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大棚房”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坚决增强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完成“回头看”工作任务,切忌打折扣、搞变通;要压实工作责任,各位“一把手”要组织精干力量,切实担负起“回头看”组织落实、排查整治等工作,全力推进落实;要强化统筹协调,市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发挥好抓总作用,对上积极沟通协调,对下认真指导推进,严格按照确定的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刘向东要求,要明确政策依据,此次“回头看”的适当调整和新的变化,自然资源局要继续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政策指导,要印发政策解读,安排专人分赴各乡镇(街道)再次强化指导和培训,要把文件吃透,把政策用准,避免“理解偏差”,确保整个“回头看”工作经得起检验;要再次开展排查,要立即行动,坚持“眼见为实”,逐个排查、逢棚必查,真正做到“拉网式、全覆盖”,全面建立排查台账,“一棚一账”,有明细、有照片、有档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签字,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漏报、无瞒报;要从严清理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处置政策、要求和标准,区分问题类型,全部按期完成整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共同推进清理整治、执纪执法等工作,同时,要尊重历史,分类处置,不能一刀切,也不能一拆了之;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宣传解读“大棚房”有关政策,并公布问题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发现提供线索,引导群众主观上认同清理整治,行动上配合清理整治,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自觉远离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氛围。
刘向东强调,要维护社会稳定,此次“回头看”恰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关键时期,要以农地农用、服务农业生产为核心标准,以规范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化解矛盾,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宣传、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止谣辟谣,确保不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要强化督察指导,成立“回头看”督察指导组,深入实地明察暗访,掌握实际情况,对工作进展慢、问题反映突出、群众举报集中的地区要进行重点督导。要认真细致做好迎检工作,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成效,确保顺利通过迎检;要构建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回头看”形成的排查结果,建立设施农业管理台账制度,实行精准化、动态化管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建立设施农业日常巡察抽查制度,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设施农业小区的日常巡察和监管,避免出现新的“大棚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