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东港市召开“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暨公开承诺行动工作会议,促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深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东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宇,东港副市长、公安局长隋玉国;东港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负责人;东港市委各部委分管日常工作领导;东港市(中、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东港市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和市教整办全体人员等参加会议。
目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按照省、丹东市教育整顿办要求,东港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四长”组成“三个规定”宣讲团,大力营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浓厚氛围,推动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四长”围绕“三个规定”主要内容、政策界限、重大意义、典型案例以及抓贯彻落实的成功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分别进行了宣讲;与会人员公开承诺并签订《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于宇指出,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自觉维护司法公正,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杜绝违规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司法公正现象发生,做到心存敬畏、心有底线、心有人民,以实际行动支持政法干警依法公平公正办案。要落实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承担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记录填报、规范对外交往。东港市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指导、推动、监督政法单位抓好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职能,督促政法单位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法司法权。
于宇提出,要常效长治,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各政法单位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强制记录、定期报备制度,健全定期通报制度。东港市委政法委要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查机构协作配合,把监督“三个规定”执行纳入对政法单位政治监督、巡视巡查、政治督察的重要内容。将政法干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研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要抓好学习教育,推动大宣讲活动和公开承诺行动全覆盖。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丹东市教育整顿办部署,推动大宣讲活动和公开承诺行动全覆盖,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学好“三个规定”,开展好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承诺行动,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