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5月7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辽民助函〔2021〕53号)文件,丹东等6市被评为优秀单位。按照绩效考评成绩,我市仅次于沈阳,首次位居全省第二。相较去年,继续晋位提升,再次实现历史性突破。
今年我市社会救助多项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在全省首创建立了社会救助对象失信惩戒机制,为规范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征信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在全省率先以县区为单位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各县(市)区均分别建立了社会救助尽职免责机制,有效提升基层经办能力。省民政厅已正式发文将两项创新成果向全省推广。